• 海门3月1日起城区单行道通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4-02-20  /  浏览:22670 次  /  

海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关于划定部分车型禁止通行区域 及部分路段实行时段性单向通行、禁左管理的通告              

随着我市城市南进战略的快速推进,城市路网结构、交通流量、交通流向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着力改善交通环境,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有效落实城市道路交通长效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部分车型禁止通行区域进行划定,部分路段实行时段性单向通行、禁左管理,现有关事项特通告如下:

  一、货运车辆、拖拉机(农用车)、专项作业车辆禁止通行时段、区域为:

  每日的7时至21时,富江路(不含)以东、瑞江路(不含)以西、北海路(不含)以南、南京路(含)以北形成的区域以及张謇大道禁止上述车辆通行。其中,丝绸路的丝绸路停车场南门口以西路段、江海路的丝绸路口以北路段、南京路的长江路口以东路段,允许上述车辆通行。

  二、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禁止通行时段、区域为:

  每日的7时30分至19时,富江路(不含)以东、瑞江路(不含)以西、丝绸路(含)以南、秀山路(不含)以北形成的区域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三、教练车禁止通行时段、区域为:

  每日的7时至22时,海兴路(含)以东、瑞江路(不含)以西、丝绸路(含)以南、南京路(不含)以北形成的区域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四、危化品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路段为:

  富江路(含)、海二公路(含)以东,常乐镇常乐路以南的苏222省道(含)以西,天久公路(不含)以南,南京路(含)以北、沿江公路(不含)的瑞江路口以东路段形成的区域以及滨江街道的广州路浒通河以东路段、张謇大道、三厂镇中华东路沿江公路口至苏222省道路口段禁止上述车辆通行。其中,海二公路的沪陕高速出口以北路段、瑞江路的北京路口以南路段、南京路的长江路口以东路段允许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另,海门经济开发区广州路浒通河以东路段、张謇大道、苏336省道沿江公路口(三厂大洪闸桥西侧)至苏336省道苏222省道路口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五、机动三轮车禁止通行区域为:

  富江路(不含)以东、瑞江路(不含)以西、丝绸路(含)以南、北京路(不含)以北形成的区域禁止上述通行。其中人民路内静海路口以东路段、青海路内通源路口以东路段、丝绸路内江海路口以西路段允许通行。

  六、机动车单向通行路段为:

  每日的7时至21时,以下路段的道路设置成单向通行道路:1、光明路(人民路至解放路段)由南向北方向;2、沿河路(东洲路至解放路段)由北向南方向;3、梨园路(东洲路至解放路段)由南向北方向;4、通源路(人民路至解放路段)由北向南方向;5、拥军路(秀山路至人民路段)由北向南方向;6、五一路(秀山路至人民路段)由南向北方向;7、健康路(镇中路至江海路段)由东向西方向;8、友谊路(狮山路至育才路段)由东向西方向;9、长江东路由北向西方向。

  七、机动车时段性禁止左转弯路口为:

  每日的7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8时30分以下路口禁止车辆左转弯:1.解放路宏伟路口由西向北和由北向东方向;2.人民路越秀路口由南向西和由东向南方向;3.人民路春华路口由南向西和由东向南方向。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文明交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本通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海门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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