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门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5-12-02  /  浏览:8021 次  /  

海门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海门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图为海门市委书记姜龙与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市民合影

11月30日,海门市举行“海门市不动产登记局”、“海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揭牌仪式暨颁发南通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江苏省国土厅副厅长魏红军,南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江苏省国土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林颢,南通市国土局局长张跃进,我市市委书记姜龙,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曹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辉,副市长施渠平,市政协副主席郁斌等出席活动。魏红军讲话,并与韩立明一起为“海门市不动产登记局”揭牌。姜龙致辞,并与张跃进一起为“海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揭牌,魏红军、韩立明、姜龙分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杨曹明主持活动。
  姜龙说,为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2015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江苏省也随即颁布实施了《江苏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对全省推动不动产登记作出了总体安排和具体部署。我市被列入省试点县市后,高度重视,建立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等文件,突出“职能划转和机构组建、窗口建设、平台建设”三个重点,积极整合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登记职责。在市国土资源局增挂市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服务窗口集中进驻政务中心,同时依托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将受理发证的职能延伸至区镇,确保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有章可循、稳步实施和职能到位。

  姜龙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基础性的财产登记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法规性强、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我市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上级政府及省市国土资源、南通编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今天,颁发的南通市范围内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姜龙希望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积极履行职能,按照“规划引领、保护权益、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抓实抓好配套政策标准的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提升完善,以及资料整合、系统对接等重点环节,加快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部门互通、上下互联和公开便利。同时,及时总结,切实履行好试点任务,争取积累更多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为面上的全面铺开提供范例。
  11月30日,海门市民东江和刘淑霞,沈艳和仇惠炜,施华美和万海东分别从领导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书》。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以前购房后,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要跑两个部门,现在一个窗口受理,办理一本证书,很方便,政府效率高,他们很满意。——以上来源海门日报
 
 
以上为海门市鑫盛房产代办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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