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海门税负略降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6-04-21  /  浏览:3515 次  /  

猜测了许久的营改增详细规定终于出台。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的细则。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在此前的12个月时间里,关于二手房税负政策,国家调整了2次。去年3月30日,国家出台了“五改二”政策,也就是将交易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调整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今年2月,国家又对二手房交易政策进行了调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相比之下,营业税的减免条件中,对于销售购买超过2年的住房,已不再区分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均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这就意味着,目前存量房交易只有购买不满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营业税税率为5.55%。比如,若在2014年1月购入住房一套,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成交价100万元,2014年2月取得房产证。2016年2月再将这套房屋对外出售,获得价款140万元。按新规,无需缴纳营业税(140-100)×5.55%=2.2万元,而在新规未出台之前,则需缴纳营业税140×5.55%=7.77万元。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适用于二手房的增值税优惠措施几乎“平移”到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因此不仅不会增加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而且根据新政,还略有优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发布的营改增新政,明确了购买不足2年的二手房上市交易,按照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即在交易年限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又便宜了0.55%。如果一市民2014年7月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今年就卖出去,购买不足2年,如果以120万元上市交易,按照今年2月的政策,该市民要全额缴纳营业税,即120万元×5.55%,需要交6.66万元营业税。而营改增后,是120万元×5%,只需要缴纳6万元增值税,比以前减负6000元。

  今年3月24日的新政,也让很多市民先前的担心成了多余。先前许多业内人士猜测,二手房交易实施营改增后,将会征收11%的增值税,那要比今年2月出台的营业税优惠新政负担增大,如果这样的政策落地的话,对于房地产去库存是一个打击,还有可能导致在新政实施前,出现二手房交易集中办证的乱象。现在出台的国家营改增新政对于拥有二手房并且准备上市的市民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小利好。

来源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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