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门制定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16-10-08  /  浏览:15737 次  /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建立“购租并举”制度

尽管海门楼市销售喜人,但统计近年来的楼盘数据,还有较多的库存量。日前,海门市出台《海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去库存,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记者采访了解到,《方案》确定了具体工作措施,条条围绕去库存,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犹如一把把“钥匙”,开启商品房库存大门。

  至年底,城区去化周期控制在15个月内

  《方案》明确,我市通过采取加强土地管控,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等措施,有效控制增量,逐步化解我市现有房地产库存,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和消费预期。

  到2016年底,区镇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8个月以内,城区去化周期原则上控制在15个月以内,普通商品房库存规模明显下降。到2018年底,区镇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6个月以内,城区去化周期原则上控制在12个月以内。其中开发区滨江新城今年目标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20个月内,2018年目标为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8个月内;海门港新区今年目标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30个月内,2018年目标为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20个月内;其他区镇今年普通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个月内,2018年目标为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力争在12个月内。

  到2020年底,市场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普通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有效化解。

  开放“新市民”户籍制度

  《方案》明确,将开放“新市民”户籍制度,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到2020年,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通过户籍改革,把有能力在市区和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作为购房的重要群体。

  进一步简化购房落户手续,给予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平等享受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买住房的,教育部门按照招生入学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读。鼓励各开发企业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给予适当优惠以消化存量商品房;鼓励各商业银行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买首套住房的,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在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惠。

  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

  我市将按照建设“现代文明江海特色花园城市”的发展定位,合理布局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加强城区与区镇之间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高交通通达性和生活便利性,促进区镇融合、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水平,促进商品房销售。对城市老旧社区居住超过一定年限、只拥有一套住房或无自有住房购买商品住宅的,同城子女、父母通过换购商品住宅实现相邻居住的,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

  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主管部门构建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合同》,加强租赁协议备案管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商品住房改售为租,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购买库存商品房,增加租赁市场供应;培育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对无力购房的居民特别是本地农业转移人口,支持其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

  实施“补人头”保障方式

  海门市将实施“补人头”保障方式,推动住房保障货币化。今后原则上停建各类保障性住房。通过改“补砖头”为“补人头”的货币补贴方式,鼓励保障对象在市场自行购买或承租住房。对空置时间较长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探索向社会公益性事业转型使用;同时,推进将其转化为安置房或普通商品住房。鼓励各地通过优先租赁老旧社区居民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或乡镇学校教师、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周转宿舍。

  充分发挥土地“闸门”调节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作用,建立并完善房地产数据模型。根据城市化进程、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市场供需情况和调控要求,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促进房地产供应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加强对商业、办公房地产调控,“十三五”期间,合理供应商业综合体用地,控制商业办公规模,明确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自持比例不低于60%,分割销售最小单元不得小于使用面积30平方米。

  加强“绿色住房”开发建设

  海门市将规范房地产相关金融服务,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办理周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降至20%;对购买改善性住房,根据客户资信等状况,给予一定的贷款利率优惠,稳妥有序消化商品房库存。

 

  加强“绿色住房”开发建设,推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房地产企业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成品住房和绿色建筑,开发建设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建筑,提升住房品质。对2015年7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全装修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者房款总额0.5%的补贴。

来源——海门日报 陈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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