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市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了2019年第一季度海门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价格行为,房地产广告宣传这三项重点内容。对检查出来的公示信息标识不齐全,未及时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小区配套用房公示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专项通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经检查,大部分商品房销售项目自觉遵守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均能设立固定楼盘销售处,在楼盘销售处将销售信息及时在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公开,并能妥善处理有关投诉和信访。但也存在一些公示不齐全等方面的问题:
(一)公示信息标识不齐全。
① “五证”信息公示不醒目。
涉及楼盘:莘园(雅居乐中央公园)。
②房源销控表中“备案、认购”等房源标识未区分。
涉及楼盘:悦园(熙悦天玺)、和园(江海都会)、莘园(雅居乐中央公园)、翡翠花园(万科翡翠甲第)、晟峰大厦(原海门金茂大厦)、悦享湾家园。
(二)未及时公开所有可售房源。
涉及楼盘:云禧花园(保利云禧)。
(三)小区配套用房公示不到位,销售人员对位置、情况不熟悉。
涉及楼盘:臻园(长江印)、紫宸江湾、智汇佳苑(复旦澜博湾)、晟峰大厦(原海门金茂大厦)、星洲湾花园(星洲湾)。
(四)首付款未入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账户,合同中也未标明。
涉及楼盘:钟秀园(中梁壹号院)。
(五)部分楼盘在售房处展示所售楼盘的广告宣传电子图(板)中设有未经规划或建设的市政设施项目,存在误导或虚假宣传问题。
涉及楼盘:智汇佳苑(复旦澜博湾),钟秀园(中梁壹号院),云禧花园(保利云禧),翡翠花园(万科翡翠甲第)。
(六)楼盘销售现场公示的部分房源销售价格与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的备案价格不一致。
涉及楼盘:翡翠花园(万科翡翠甲第)、钟秀园(中梁壹号院)。
联合检查部门根据检查的问题做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1.对于上述发现的第(一)、(二)、(三)项问题,海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立即整改,房源信息、小区配套用房等向社会如实公示。
2.对于第(四)项问题,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海门市源丰置业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抄送人民银行作相应处理。
3.对第(五)项问题,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售楼单位立即停止发布,消除影响。
4.对于上述发现的第(六)项问题,市价格主管部门责令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立即整改,所有房源一房一价信息向社会如实公示。
通过本次联合检查,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和通报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对规范开发行为、严格售楼现场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联合检查单位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推行样板示范项目倡导示范引领效应。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