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秋季海门实验附小一年级招生简章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6-20  /  浏览:14627 次  /  

一、招生办法

1.年龄界限: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施教范围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嘉陵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3.招生对象

“两证”齐全的:2019年6月底前,户籍和房产证(本人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都在我校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申请对象

住房(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在我校施教范围内,但户口暂未迁入的适龄儿童,可提出申请,由市局在学额许可前提下统筹安排。

二、日程安排

7月1日~2日,“两证”齐全的对象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报名审核;申请对象(只有房产证,户口未迁入的)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来校填写入学申请表。两类对象来校登记时,家长均需携孩子一同前来。

7月3日~5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月6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及“告家长书”(地点:实验附小东门房)。

(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8月30日8:30,新生凭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三、几点说明

1.户籍在市区但无住房,日新河以东到开发区小学报名,以西到能仁小学报名。

2.施教范围内的拆迁户,可持相关证件(拆迁证明、房产证、户口本)到校登记。

3.三代同堂的,须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无房证明(办理: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证持有人与孩子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带好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须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面积的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

5.特别申明: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海门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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