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办法
1.年龄界限
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施教范围
①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秀山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江海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长江以北。
3.招生对象
“两证”齐全的,2019年6月底前,户籍和房产证(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都在我校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申请对象
住房(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但户口暂未迁入的适龄儿童,可提出申请,由市局在学额许可前提下统筹安排。
二、日程安排
1.7月1日~2日,“两证”齐全的对象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报名审核;申请对象(只有房产证,户口未迁入的)带房产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来校填写入学申请表。
2.7月3日~5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7月6日,公布录取名单,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及“告家长书”(地点:第一实验小学东门)
(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4.8月30日8:30,新生凭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三、特别说明
1. 户籍在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住宅房产证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新河以东的统一到开发区小学报名就读;日新河以西的统一到能仁小学报名就读。
2.施教范围内的拆迁户,可持相关证件(拆迁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校登记。
3.三代同堂,须提供父母及孩子的无房证明(办理: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证持有人与孩子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带好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 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须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面积的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
5.特别申明: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海门市第一实验小学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