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门市东洲中学2020级初一年级招生公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6-16  /  浏览:11224 次  /  

根据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海门市东洲中学2020级初一年级招生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2020年6月底前户籍在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都在施教范围内的。


2.施教范围

单校划片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多校划片

①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能仁中学。

②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丝绸路以北。

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能仁中学。


3.有关规定

①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建设和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市区社会公益事业、市区市政工程涉及的拆迁户,可以向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统筹安排到市区初中就读。北部新城的拆迁安置参照执行。

②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③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施教区范围内,但户口暂未迁入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可以向学校提交申请,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在学额许可范围内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④对多校划片区域内两证齐全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可供选择的一所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第一种对象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录取后不得更改;学校尊重学生的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入学。

⑤回原籍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向施教区范围内学校申请。市区户籍由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录取;区、镇户籍由区、镇就近学校审核录取。

⑥户籍在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小学毕业生,日新河以东划至开发区中学;日新河以西划至城北初中。


二:时间安排

6月25~27日海门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线下集中审批回原籍升学、照顾对象的相关材料,审批地点在教育体育局。

7月2日前,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凭户口本、房产证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

线上申请可以关注“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入海门教育体育局信息网(www.hmjs.org),进入申请界面,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申请时间自6月25日8点开始,7月2日18点关闭。登录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8036189030。

7月3日前,学校到教育体育局领取线上申请名册。

7月4日-5日,东洲中学线下审核户口本、房产证及相关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名注册。

8月25日学校集中办理补录取手续。

8月28日前发放完所有符合条件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

(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三:有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全市“工业100强”“服务业20强””“建筑业10强”等企业法人代表,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法人代表,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学、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海办〔2018〕68号)文件精神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市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市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

4.符合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市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5.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市就学的,按《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精神执行。


四:特别申明

1.只有购房合同的或缴款发票的,不予认可,不作为录取入学依据。

2.三代同堂的,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无房产信息。如果因各种原因还没有开到无房产证明的,我校先予登记家庭成员相关信息,由学校到海门市行政中心查询孩子及其父母的住房情况后予以审核录取。

3.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任何教师、工作人员不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与物,学校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请谨防受骗。咨询电话:0513-82213804。


海门市东洲中学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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